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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金华6月16日电(通讯员吴爱晶 董娇艳)“我不该开‘黑车’,也不该让车辆超载,发生这起事故,我很后悔。”日前,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杨某忏悔道。杨某明知自己驾驶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仍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导致7名乘客中一人死亡,两人轻伤。经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杨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

杨某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刑罚,2021年他还因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行政处罚。

前科累累但不思悔改,杨某仍“开黑车”往返于仙居和杭州之间。今年2月3日,杨某驾驶载有7名乘客的小客车从横溪开往杭州,进入双峰隧道时,车辆发出异响,紧接着失控撞上隧道左侧检修道后翻车,一名乘客被甩出车外。“上高速后,我就发现车子底盘非常抖,噪音非常大。进隧道不久我就听到响声,然后方向就偏了。”据乘客方某讲述,自己较早就发现了车辆的异常情况,但驾驶员并未采取任何措施。

事故的发生并非偶然,据悉,杨某驾驶的小客车核载7人,但为了尽可能盈利,他在车里放置了一只小板凳以增加载客量,事故发生时,就有一名乘客坐在毫无安全保障的小板凳上,小客车实际载客8人。此外,事故发生前2个月,杨某曾因车辆异响到维修厂检查,虽然更换了配件但汽车的ABS故障灯一直亮着,不以为意的杨某就驾驶着这辆故障车往返仙居和杭州之间,直至发生本次事故。

[责任编辑:何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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