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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新闻网5月16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张慧膑)5月15日,记者从三亚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获悉,为提高社保业务经办效能,切实为企业和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的社保服务,助力打造优质高效营商环境,日前该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预审工作的通知》,自5月1日起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预审工作。
该通知显示,三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前3至6个月内,其所在单位或本人可向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对其档案及参保缴费信息进行预审核,以便提前补充完善档案资料和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确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快速一次办理领取养老待遇手续,按时享受养老待遇。
按照预审流程,参保企业按预审范围,对本单位符合预审条件的职工进行档案整理和信息初审,经职工本人核实无误后,将职工档案和《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预审表》,批量送交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养老保险科申请预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填写预审申请表,提供身份证件和相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据介绍,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申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预审业务,需提供《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退休预审表》;本人人事档案;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实际缴费基数清单、企业女性职工岗位说明;《三亚市独生子女父母或无子女人员加发基本养老金申报告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