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收到破产企业欠款怎么办

公司破产了,欠款由公司的全部财产偿还。未被偿还的,债权消灭。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程序后,普通债权是不可能被完全清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

公司欠款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欠款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三、

破产企业还能签订合同吗

企业破产后合同还有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因此,当企业被宣告破产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解除权是法律赋予破产企业的管理人的,而并非合同相对人。合同相对人是不能够以债务人破产为理由而请求解除合同的。

管理人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应以维护破产企业的权益和破产财产利益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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