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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浙江丽水,监控员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女子在丽龙高速明洞隧道内停车。
停车后,女子将孩子抱下车进行小便,孩子小便完,女子自己也在隧道内方便。周围车呼啸而过,十分危险。
监控员通过强光灯暗示,过了5分钟后,女子将车开走。
据了解,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高速公路隧道内的紧急停车带是车辆在发生故障或事故时紧急停靠的,非紧急情况严禁占用。
所谓紧急情况有两种:
一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
二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
那些被部分驾驶人自认为的紧急情况,例如:在应急车道临时歇息、停车吃饭、下车解手,为小孩换尿布等等,类似在应急车道上逗留的行为,都不是紧急情况,此时在应急车道临时停车都是违法的,并且危险重重。
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