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合同具体有什么内容

采购合同具体有如下内容:

1.供方与分供方的全名、法人代表,以及双方的通讯联系的电话、电报、电传等基本信息。

2.采购货品的名称、型号和规格,以及采购的数量。

3.价格和交货期。

4.交付方式和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以及不合格品的处理,当另订有质量协议时,则在采购合同中写明见“质量协议”。

6.违约的责任。

二、

采购合同无效的情形

有如下情形的,采购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

采购合同订立有几个阶段

采购合同的订立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1.要约阶段

这是指当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订立经济合同的建议。要约具有如下特征:

(1)要约是要约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2)要约内容必须明确、真实、具体、肯定。

(3)要约是要约人向对方做出的允诺,因此要约人要对要约承担责任,并且要受要约的约束。

2.承诺阶段

承诺表示当事人另一方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订约建议,同意订立采购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具有如下特征:

(1)承诺由接受要约的一方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完全接受要约人的要约条款,不能附带任何其他条件。即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这时协议即成立。如果对要约提出代表性意见或附加条款,则是拒绝原要约,提出新要约,这时要约人与承诺人之间的地位发生了交换。

在实践中,往往要经过反复的业务洽谈,经过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后最后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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