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房产证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吗
房产过户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前提是要去公证处做一份全权委托书公证。写明所要办理的事项,如代为办理该房产过户相关的一切手续等。需注意的是,如果是买房,虽然可以在过户合同上代为签字,但是若是申请贷款,银行的贷款合同及借据是必须买方本人亲笔签字,有公证书的代理人也不可。委托手续齐全即可,一般房产过户委托他人的话,需要办理委托公证。如果你是买受人,需要特别留意委托手续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看清楚委托权限和有效代理期限)。
二、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1.卖方所需资料:
(1)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3)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4)房屋产权证;
(5)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要提供原购房合同;
(6)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2.买方所需资料:
(1)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户口簿、暂住证等);
(3)结婚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
(4)购房合同;
(5)贷款银行需要提供的收入证明或者其他证明资料。
三、
房产过户有哪几种方式
房产过户有赠与、买卖、继承三种方式。找法网提醒您,赠与或买卖过户需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当事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继承过户在产权人去世后方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