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如何协商解决?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发生劳动争议后:

(1)、企业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的,职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当事人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哪些?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下: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3、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4、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一、劳动者用以下方式维权来保护自身权益: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以达成新的协议;

2、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

4、举报投诉。县级劳动部门都设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纠正和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6、信访。劳动者在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的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以及政府信访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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