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资本筹资的程序是如何操作的呢?

企业吸收直接投,一般要遵循如下程序:

1.确定吸收直接投所需的资金数量。

企业新建或扩大经营规模时,应先确定资金的总需要量及理想的资本结构,然后据以确定吸收直接投所需的资金数量。

2.寻求投单位,商定投数额和出资方式。吸收直接投中的双方是双向选择的结果。受资单位要选择相宜的投者,投单位要选择收益理想或对自身发展有利的受资者。为此,要做好信息交流工作,企业既要广泛了解有关投者的财力和意向,又要主动传递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利于在较多的投者中寻求最好的合作者。投单位确定后,双方便可进行具体的协商,确定投数额和出资方式。落现金出资计划及实物、无形资产的评估作价。

3.签署投协议。企业与投者商定投意向和具体条件后,便可签署投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4.执行投协议。企业与投者按协议约定,做好投交接及有关手续,并在以后确保投者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及盈利分配权利。

吸收直接投中的出资方式包括哪些?

吸收直接投中的投者可采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多种形式出资。主要出资方式有:

1.现金投

现金投是吸收直接投中最重要的出资形式。企业有了现金,就可获取所需物资,就可支付各种费用,具有最大的灵活。因此,企业要争取投者尽可能采用现金方式出资。

2.实物投

实物投是指以房屋、建筑物、设备等固定资产和原材料、商品等流动资产所进行的投。实物投应符合以下条件:(1)适合企业生产经营、科研开发等的需要;(2)技术能良好;(3)作价合理;(4)实物不能涉及抵押、担保、诉讼冻结。投实物的作价,除由出资各方协商确定外,也可聘请各方都同意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3.无形资产投

无形资产投是指以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所进行的投。企业在吸收无形资产投时应持谨慎态度,避免吸收短期内会贬值的无形资产,避免吸收对本企业利益不大及不适宜的无形资产,还应注意符合法定比例,即吸收无形资产的出资额一般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对于高新技术等特殊行业,经有关部门审批最高放宽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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