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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海关推出12条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文生)昨天(7月5日),江门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江门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2条细化措施,聚焦提升进出境物流效率、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促进企业减负增效、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等四方面,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外贸发展信心。
据介绍,为提速增效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江门海关将持续推广“组合港”“湾区一港通”模式,扩大实施范围。扩大“船边直提”“抵港直装”试点企业和货物范围,优化实现方式,推动港口提高信息化作业水平。
“江门港口受航道水深、桥梁限高等限制因素影响,无法直接驶入大型货轮,企业货物必须通过驳船转运至深圳、广州港区。货主需要在两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导致物流、时间成本上升。”江门海关口岸监管处副处长李霞表示。“‘组合港’‘一港通’模式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在高新港试点以来受到了港口公司和进出口企业的广泛欢迎。”
下一步,该关还将加快港口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拓展线路范围,推动关区支线港和大湾区枢纽港之间“组合港”“一港通”业务的全面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