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的设备是指那些因为本身的特性导致因为易燃易爆的物品,比如我们常见的一些什么油罐车,还有就是烟花,鞭炮等等,这些都是属于一元易爆炸的物品,还有就是我们常见的汽油,它也是属于易燃易爆炸的物品,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

1、损坏燃气设备,指煤气、石油液化气发生、净化、输送等设备,如输气管道。损坏其他易燃易爆化工品的生产、储存、输送设备,如油井、输油管、炼油厂、油库等应予立案追诉。

2、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即引起易燃易爆设备爆炸或者燃烧,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结果应予立案追诉。

3、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导致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致人重伤、死亡,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便公共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应予立案。

二、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1、损坏燃气设备,指煤气、石油液化气发生、净化、输送等设备,如输气管道。损坏其他易燃易爆化工品的生产、储存、输送设备,如油井、输油管、炼油厂、油库等应予立案追诉。

2、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即引起易燃易爆设备爆炸或者燃烧,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结果应予立案追诉。

3、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导致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致人重伤、死亡,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便公共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破坏应予立案追诉。

三、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司法解释如何规定

1、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2、本罪损坏的对象与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对象完全相同,即限于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燃气设备,指煤气、石油液化气发生、净化、输送等设备,如输气管道等。其他易燃易爆设备,是指涉及其他易燃易爆化工品的生产、储存、输送设备,如油井、输油管、炼油厂、油库等。损坏家用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的,不构成本罪。

3、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必须实际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即引起易燃易爆设备爆炸或者燃烧,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结果。这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也是本罪与破坏易燃易爆罪的区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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