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如何进行?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有几种?

部队现役军人离婚程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的程序: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程序: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但是首先要军人一方所在部队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到民政局或者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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