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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为加强春运后半程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管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联合合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涪江水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当巡航至涪江水域二郎滩至胡家坝航段时,发现一砂石船舶在航道内开采作业未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

违规开采作业的砂石船(央广网发 黄旭摄)

执法人员当即登船进行检查,调查询问相关情况。经了解,船舶所有人为陈某,根据采砂许可相关规定,涪某009砂石船舶从2022年10月26日开始在涪江二郎滩至胡家坝水域进行砂石开采作业,年前开采作业期间,分别在船舶上、下游水域各设置2只浮鼓标志,今年1月,所设置的标志被水冲走遗失,就未对标志进行恢复。

涪某009船舶所有人陈某涉嫌在航道内采挖砂石作业未设置标志,违反了《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依据《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港航海事支队三大队对当事人陈某进行立案调查。

同时,三大队将加大与辖区水域相关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共同维护辖区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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