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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1个单位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4号),这是河北省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冀、人才强冀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推动企事业单位人才聚集和科技创新中的突出作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河北省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重要平台,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博士后人员进入基地开展研究可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在工资福利、户口迁移、配偶安置、子女入学、职称评定及住房安置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据了解,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年以上,累计招收2名以上非在职、非超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平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更好地为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提供强大智慧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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