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交所披露了一则对海通证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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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指出,经查,海通证券投行项目保荐工作中主要存在三方面违规:
第一,海通证券在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创板IPO项目的保荐工作中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
例如,上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及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工作中发现,海通证券作为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强新材)、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医疗)、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治臻股份)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和研发费用等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
第二,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投行质控、内核部门项目风险识别不足以及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环节。
例如,项目风险识别及质控、内核意见落实不到位。上交所指出,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内核部门针对明峰医疗、治臻股份2个项目的内控意见未突出项目重点风险和针对性核查要求;对于提出的质控、内核意见,未充分关注项目组书面回复出具的部分结论是否有相应的底稿依据。
此外,海通证券质控部门未有效督促明峰医疗、治臻股份项目组落实底稿验收发现的问题,2个项目均存在重要资料未归入底稿的情况,直至督导期间才补充提供;明峰医疗项目已归档的纸质底稿未做到格式规范、标识统一、记录清晰,治臻股份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底稿归档。
海通证券质控部门对部分首发项目的现场核查进场时间仅1天,不符合保荐人规定的首发项目进场时间要求。
第三,在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期间,对上述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风险和问题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充分,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不够扎实。
截至目前,三家公司均处于终止审核状态。具体看来,惠强新材IPO申报于2022年9月27日获得受理,2023年4月27日终止审核。治臻股份IPO申报于2022年6月30日获得受理,2022年12月23日终止审核。明峰医疗IPO申报于2022年6月29日获得受理,2022年12月9日终止审核。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根据相应法规,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海通证券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人职责,切实提升保荐工作业务质量。
全面注册制实施以来,中介机构责任被进一步被压实,随之券商上市项目撤否率增加的问题开始被监管关注。
2022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别是海通证券(16家)、中信证券(15家)、国泰君安(14家)、民生证券(13家)、中信建投(13家)。
业内人士表示,IPO项目频繁撤回不仅会影响投行声誉、执业质量评价,也会影响其未来项目承接。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部门不断强化针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券商也面临更大的监管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