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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冠农股份(600251.SH)今日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的4月21日,冠农股份就曾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刘中海、肖莉、莫新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冠农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针对子公司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开展的皮棉贸易业务,修改了部分皮棉贸易销售合同、货权转移证明及费用说明中相关内容,将修改后的文件替换原始文件,并据此确认相关收入,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增收入情形。公司相关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也未指出上述内部控制缺陷。
二、部分收入确认方式选择不当。公司2021年在开展部分皮棉贸易业务时,存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未拥有商品控制权的情形。公司在该业务中充当代理人角色,对于该业务,公司采用总额法核算确认收入。
三、部分收入确认存在跨期。公司存在将部分2020年已完成货权转移的皮棉贸易收入,跨期确认至2021年度的情形。
对此,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冠农股份董事长刘中海、总经理肖莉、时任财务总监莫新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央广资本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