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科目是企业出口货物经济活动的一项报告机制。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经济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负责报送的有关货物的经济活动报告。一般情况下,企业出口货物前,要报送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科目报告,共分为三部分:
1、货物报告:发出商品报告首先必须报送货物信息,包括货物名称、HS编码、原产国、数量、单位等。
2、资金报告:发出商品报告还要报送资金信息,包括实际收付款金额、币种、收付款方式、收付款日期等。
3、保税货物备案: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有保税的,还要报送包括出口国家/地区、运输方式、航班日期、货物提货日期、保税仓库等内容,确保保税货物的正确走程。
发出商品科目的报告是企业出口货物经济活动的一项重要考核标准。它使企业能够清晰地梳理货物的出口情况,同时也是税务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出口货物经济活动的依据。因此,企业发出商品科目报告的报送工作一定要加强,以确保企业出口货物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
发出商品的账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购货单位、商品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发出商品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发生退回的,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结转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