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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调解真是方便,谢谢法官!”7月30日,在互联网平台上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告南阳某眼镜公司和被告李某某均在聊天中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被告李某某从原告南阳某眼镜公司进货。因欠部分货款,李某某向该眼镜公司出具欠条一张。欠条未约定还款时间,眼镜公司向李某某催要未果,于2023年7月21日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某偿还货款1万余元。

桐柏县法院城关法庭受理该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在外地,就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双方先行调解。2023年7月30日,在微信小程序中,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李某某当即向该眼镜公司支付1万元,纠纷彻底化解。

近年来,桐柏法院城关法庭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优势,积极开展线上送达、调解、质证等工作,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化解了大量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和实践效果。(供稿:桐柏县法院 雷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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