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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

《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

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明确岛内居民可免税购买的进境商品范围

覆盖食品、日化、母婴等日常用品

具体可购买商品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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