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全文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对202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通知》中明确,2023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落户标准分为7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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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
在沪“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区域用人单位工作的,符合当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即可落户;
用人单位为新城、南北地区重点转型地区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打分落户时积3分。
上述用人单位由五个新城所在区有关部门进行推荐,并报联席会议确认。
嘉定新城用人单位备案
即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备案地点:上海·嘉定人才港(嘉定区双单路1068号10楼)人才服务专窗。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137795
备案材料:
1.用人单位“信息登记号”(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获取);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盖公章);
3.以下三个任选一个提供即可: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变更)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参加城镇保险基本情况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应届毕业生落户嘉定新城内用人单位申报表》(见附件)。用人单位填写好该表格后,需在前往专窗递交书面材料前,先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jifen.jd@jdrczx.cn。未发送表格的,现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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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人单位人事专员携带上述资料、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至上海·嘉定人才港人才服务专窗用人进行单位备案。
重要提示
用人单位在新城用人单位资质申报同时,应通过“一网通办”或登录就业创业服务网上的“用人单位服务交流平台”,在网上填报落户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并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31日(工作日),按照预约时间,由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派人事专员携带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等相关纸质材料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进行现场申报。
2022年已申报并认定通过的用人单位仍需重新上报。
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但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用人单位,须在2023年6月27日前联系各街镇负责人提交申请。
有需要申请重点扶持用人单位的,须在2023年7月11日前联系各街镇负责人提交申请。
具体联系方式见下表:
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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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姜喆
编辑:武利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