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未成年妹妹冒用姐姐信息结婚

未成年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结婚登记,致姐姐“一妻二夫”持续30年之久。近日大竹县法院判决原告姐姐申某甲与妹夫的婚姻无效,并向被告及妹妹发出训诫书。

二、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有效吗

冒用他人登记的婚姻是有效的。如果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证登记的情况,其隐瞒身份信息并未对一个婚姻的实质条件进行影响,比如隐瞒法定结婚年龄、近亲属关系,会影响婚姻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

有效婚姻具备哪些条件

有效婚姻应具备的条件:

1.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找法网提醒,《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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