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传播安全文明交通理念,为即将到来的“全国交通安全日”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吹响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号

​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吹响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号

“阿姨,您骑电动车的时候要注意佩戴好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惯。”活动现场,志愿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面对面向市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普及“一盔一带”安全知识,提醒广大社区群众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文明出行”理念,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谨慎驾驶、安全出行。(冯占华 刘奕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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