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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工商银行菏泽分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实履行“四项责任”,持续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夯实党委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党委宣传部,配备专职负责人,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指导相关工作。下发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学习培训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两次专题研究部署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相关开展情况,做到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推进。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履职评价制度以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宣传表彰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执纪检查考核问责范围,并与经营绩效考核紧密挂钩,以考核激励压实工作责任落实。
筑牢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主持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专题会议,定期召开部室碰头会、支行督导会,在调度业务进展的同时,每年两次听取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切实做到宣传思想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协同发展。
督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委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汇报,督导各班子成员按季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为所在党支部党员上党课,做到分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党委班子成员重视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各自分管专业实际,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压实党委职能部门执行责任。纪委办公室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同时,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委组织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干部考察评价范围。党委宣传部全面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组织、协调、管理、督查和落实责任,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较好完成了上级、本级党委双向报告机制;同时抓好全行干部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国防教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通讯员 侯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