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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一女子发视频称,当天乘坐C6276次列车,途中因制止“熊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掌掴。

因为该女子进行了反击,被认定构成“互殴”。《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发生争吵,进而互相用手殴打对方”,对她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熊孩子”家长处以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女子发文称,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坚持不和解。

对此,B站2600万粉丝网红UP主“罗翔说刑法”,在最新一期视频进行了科普:挨打不能还手?互殴和正当防卫如何区分?

罗翔老师称,正当防卫与互殴最核心的区别是:前者是“正对不正”,而后者是“不正对不正”。

2023年2月最高检、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九)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罗翔老师分析道:此案中,案发的起因就是小孩踢椅背,是个不合宜的行为,年幼不代表没有对错,每一个熊孩子背后几乎都是熊父母,家长方属于过错方,在孩子被指责后还辱骂他人,而且还先动手打人,手段明显过激。

按照指导意见,将女方事后回击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不要说只是造成了轻微伤害,即便属于轻微伤甚至轻伤,其实也是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各打50大板的处理方式,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罗翔老师还提醒道:行政处罚也是对他人的否定性评价,是有违法记录的,它也会对个人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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