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法院:跟踪回访+联动调解 倾情化解探视权纠纷

近日,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在对一起曾经审理过的离婚纠纷进行回访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在探望孩子时产生矛盾,甚至引发了肢体冲突,两人也因此闹到了派出所。为了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扩大,家事审判团队发挥家事纠纷联动机制,与城关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开展调解、共化纠纷。

坐在派出所的调解室内,双方当事人气氛紧张,一方怒斥:“我不可能让你看孩子!”一方也毫不相让:“打人是我不对又怎么样!那也是我的孩子!”

家事审判团队敏锐地意识到,这起因探望孩子而产生的纠纷,既要在法律框架下“调”处矛盾,也要在情理范围内“解”开心结,心结因情而起,还需用情来解,两个人还是先把目前斗着的“气”消了再调解为好。

面对女方,法官推心置腹,设身处地,理解其独自一人照顾孩子的辛苦与对男方的种种不满;面对男方,法官谆谆劝导,软硬兼施,一方面体谅其探望孩子的急切心理,一方面对其与女方产生肢体冲突的行为开展批评教育。

通过法官与警官耐心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摒弃前嫌,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谈,就冲突一事,女方予以谅解,但在孩子探望的问题上,双方还是无法达成一致。

见此情况,为了唤醒双方当事人作为父母的主体责任意识,法官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家庭教育令》。

“在离婚调解书上,就孩子的探视权已经做出了明确约定,但你们双方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未能按照规定,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且在子女探望问题产生矛盾后引发了肢体冲突,怠于履行家庭教育、监护职责,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现对你们予以训诫,要求你们双方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孩子不是物品,更不是你们双方赌气、争执的筹码!”

法官释法、民警说理、《家庭教育令》敦促,三管齐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就孩子的探视问题做出了新的约定,并在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签下了调解协议,这场因为孩子探望而产生的纠纷,在公安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之下,得到了圆满化解。

西语和风理家事,联动和合化纠纷,西峡法院五里桥法庭以“西语和风”工作法推动家事审判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延伸司法职能,常态化开展案件跟踪回访,与相关部门联动和合作,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供稿: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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