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消息,全国100个单位被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98人被授予“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青海省共2个集体、5名个人获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称号。

记者从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此次表彰是继2018年后又一次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旨在发挥表率作用,进一步鼓舞激励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守正创新、继往开来,为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再创佳绩、续写荣光。

获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文化馆(海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互助土族自治县文化馆;获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是:国家级非遗代表传承人杨永良、罗藏旦巴,省级非遗代表传承人吴英、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余国雯、泽库县文化馆馆长卡罗加。

年来,青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取得显著成效,非遗四级名录体系健全、保护机制日益完善、传承能力显著提升、整体保护稳步推进、培训宣传广泛开展、非遗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在增强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全省文化繁荣兴盛、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非遗在新时代呈现出保护传承发展的新气象。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牢记初心使命,积极履职尽责,涌现出一大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绩显著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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