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地开出首例罚单罚2500元
本月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8月12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规定》对辖区内的瑞丰新城小区开出首张传单。
《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在高层民用建筑违规停放、充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等七种行为最高可罚1万元。近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兵分多路,对全市高层民用建筑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等消防违法行为。
8月12日,毕节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七星关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员对辖区内的瑞丰新城小区进行了突击检查,该小区有高层建筑19栋,住着2400多户业主,检查人员来到瑞丰新城小区消防监控室,发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根据《规定》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根据《规定》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责令改正并处以2500元罚款。据悉,这也是新规施行后,全市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由什么决定?
由法律指定。这个标准只能由法律指定,现在的《行政处罚法》详尽规范了各类处罚裁定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依法办事,不能游离发外另行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