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4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十九次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发政主持会议。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六部分24条,从依法全面调查取证、审查案件,积极促进矛盾化解,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会上,综合业务部主任郭美丽就《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的发布背景、主要内容、突出解决的问题及指导意义进行了解读,同时,领学《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典型案例》。检委会委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交流研讨,通过专题学习和研讨,及时跟进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案件精细化办理的方式方法等,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依法履职、议事决策水平。

会议强调,该《意见》的制定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办理轻伤害案件必须遵循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全面调查取证,全面审查案件,特别是对鉴定意见进行实质性审查,准确区分罪与非罪、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准确认定共同犯罪。二是要充分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作用,通过不起诉释法说理修复社会关系。三是要规范落实少捕审慎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办理案件准确把握逮捕标准、准确适用不起诉及落实不起诉后非刑罚责任,依法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以公开听证促进案件公正处理,同时注重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作用,加强案件会商与协作配合,确保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准确,力争在每起案件的办理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邝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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