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接到王集镇石羊岗村范某等14名村民起诉刘某索要工资的案件,范某等14名村民跟随刘某在某乡政府下水道工程务工,工程结束后,乡政府已支付被告刘某工资,但是被告刘某一直拖欠工资不予支付。无奈之下,遂来到新野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追讨所欠工资。
案件受理后,新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第一时间开始调解,联系被告刘某详细询问农民工工资未发放原因,郑重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法律后果。
为尽快帮农民工追回工资,办案法官主动靠前指导,深入了解案情,积极到村支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协调沟通、联合调处,农民工从争锋相对到情绪平复,最终顺利达成一致意见。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直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新野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开启农民工维权讨薪案件“绿色通道”,充分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逐个击破,集中调解,加强协调联动,切实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维护了新野县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供稿:吴军 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