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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在“沈阳市发放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商务局副局长赵卓青就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相关情况做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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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激发汽车市场活力,推动汽车行业规模扩容、消费提质和服务升级,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沈阳市政府决定开展“汽车嘉年华·亿元大酬宾”汽车消费补贴发放活动,自2023年6月18日起至6月30日,对在沈阳市相关区域内纳入限上统计体系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一次性发放总额1亿元的汽车消费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为: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万元(含)—10万元(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2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3000元;购买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上的,发放汽车消费补贴4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以上补贴基础上,再增加发放1000元汽车消费补贴。

汽车消费补贴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平台申领和发放,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后,上传购车发票及本人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待审核,经“云闪付”平台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将于7个工作日内以红包形式发放至个人同名“云闪付”账户中。参加企业本次汽车消费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承担,汽车销售企业向所属地区申报参加活动,市商务局将公布参加活动的企业名单。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平台,实时查询了解补贴审核发放进度及补贴资金剩余情况。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谷丽红

摄影记者 沈生

编辑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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