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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要求各市文旅局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确保山西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演出活动内容和资质审核。通知要求,要认真审核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等相关资质条件,加强对农村集镇演出、流动性演出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等资质文件的审查,全面纳入行业监管,做好内容审核;要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脱口秀、livehouse和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认真查验演出举办单位的演出批准文件及相关手续,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出申报内容、增加演员,以及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要加强对票务经营单位资质管理,严格要求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取得演出举办单位委托或授权;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70%;对社会关注度高、票务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进行重点监管,提前研判;积极联合属地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黄牛”炒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执法办案。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查处,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批准出售演出门票、擅自变更演出内容、假唱、假演奏、演出内容含有禁止情形等问题;密切关注热门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经营情况,严查演出经纪机构未履行应尽义务等违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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