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实施,明确到2025年,广西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生活污水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20%;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基本完善,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和卫生健康意识明显增强。
《方案》指出,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先布局在乡镇人民政府驻地、中心村、人口超过500人的自然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旅游风景区、重点流域沿岸、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鼓励整县整乡连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或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创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流域、示范带。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创新技术试点,总结推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典型经验,逐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技术体系、建设和运维模式。积极推广“三个两(黑水灰水两污同治、户用化粪池和集中式化粪池+人工湿地两次处理、实现无害化资源化两化目标)、无动力、低成本”的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模式。
《方案》要求摸清全区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情况,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时序。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其中列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100%。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强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和污染源治理。整乡整村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方案》指出,要继续推进建制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消除镇区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快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建设,优先对南流江、九洲江、漓江等水敏感地区的镇级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进一步加强对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推动供排水一体化,降低运营维护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