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获悉,鉴于华南等地5月9日以来的降雨过程趋于结束,降雨区江河水情平稳,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决定于5月15日10时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将继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组织指导有关地区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做好水工程调度、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水库安全度汛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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