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该类型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全国首例。
经法院查明, 2021年3月27日,宿迁一酒店从事“电竞主题”经营,接纳未成年人入住。该酒店共有20个房间,全部为电竞房间。每个房间均配备2—5台电脑。电脑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电脑的软硬件配置与网吧基本相同。根据房间不同,费用为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2021年4月23日,该酒店因接纳王某某、邓某某住宿不登记,被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20日,该酒店因接纳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苏某某住宿,被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3月4日,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富康路派出所、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对该酒店进行检查,发现该酒店存在接纳未成年人住宿情况。另查明,该酒店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截至2021年6月24日,该酒店住宿系统显示未成年人入住记录387人次。
庭审中,双方就“该酒店是否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该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是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酒店向不特定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行为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酒店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等进行充分质证和辩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职能处室工作人员、电竞酒店经营者等50余人旁听庭审。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该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向社会公众开放,面向的是包括大量的未成年人在内的不特定消费者。该酒店行为损害的利益主体不仅是个体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更是不特定未成年人群体的健康成长,乃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安宁。未成年人的发展与民族和国家命运紧密关联,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酒店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损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即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被告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国家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书面赔礼道歉。
考虑到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多次进入电竞酒店通宵打游戏,具有一定程度的网瘾,在无收入来源的情况下盗窃他人财物,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犯罪与监护人未实施有效教育、引导和管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为此,庭审后,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宿迁市人民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充分发挥指导令效果,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对家长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活动。
(总台记者 吴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