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资本眼记者 岳玥 北京报道4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并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审核重点关注事项》(以下简称《指引3》)。
此次修订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公司债券审核透明度,细化完善信息披露要求,满足债券投资者的知情权,深化投融互信,更好地支持发行人债券市场融资。
2021年4月,上交所制定发布《指引3》,以规则形式正式对外公布公司债券审核重点关注事项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有效提升审核透明程度,明确市场预期,得到市场各方积极评价。
指引发布一年来,结合市场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下,上交所根据相关行业、产业的实际情况,总结市场关注的问题,对指引做了更新完善。此次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了修订:
其一,细化对发行人所属企业集团的公司治理和融资结构披露与核查要求,明确相应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其二,增加发行人相关风险事项的针对性披露内容,如发行人存在风险类债券相关情形,发行人需进行针对性披露,主承销商需主动加强风险研判。
其三,新增部分特定行业发行人项目申报及募集资金要求,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并做好信息披露,明确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需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业务领域。
此外,本次修订还就债券投保条款等安排进行了明确。
公司债券审核实行注册制以来,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以高质量发展理念推进债券市场建设。去年底,上交所已推进“开门办审核”相关工作,建立多条公开渠道,便利市场参与人咨询审核政策与审核进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修订也是明确审核标准,稳定市场预期,构建合规、透明、高效公司债券审核机制的一项举措。下一步,上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优化精简业务规则,完善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融资相关安排,支持优质企业更好利用债券市场合理融资,共同服务实体经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