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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蔚)城市更新一直是大中型城市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10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消息称,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

据介绍,城中村普遍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大、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多、配套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亟须实施改造。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目前各地正按照部署,扎实开展配套政策制定、摸清城中村底数、编制改造项目方案等工作,住建部城中村改造信息系统投入运行两个月以来,已入库城中村改造项目162个。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陈霄告诉记者,根据最新发布的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全国超大城市有8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特大城市有杭州、郑州等11个。这些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和增长极。同时这些城市也存在着居住成本高、供需不匹配等挑战。这些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对于房地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在改善住房条件的同时,也能增加部分商品房购房需求。

超大特大城市进行城市更新,是改善民生、提升居住品质、改善城市面貌的重要一步。“北京作为住建部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城市,开展了一系列探索,获得了大量宝贵的经验。”第一太平戴维斯华北区高级董事温书阅对记者表示,过去以大规模建设为主导、增量发展的城市化模式渐入尾声,城市化进程已经由增量时代进入到增量存量并举、以存量为主导的新阶段。这一阶段面临新挑战,因此如何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破解城市更新难题,是北京等超大特大城市更新模式焕新升级的意义所在。

温书阅对记者表示,大拆大建的更新模式在现阶段难以为继,需要进行系统性完善,因此存量改造开发的更新升级具有现实的迫切性。比如,理清城市更新的参与对象以及相关的利益关系;城市更新资金来源与财税、金融、融资等措施的落地;协调好改造主体物质、空间、环境的具体处置及伴随产生的问题;空间运营和后期维护的专业性亟须提升等。

城市更新的资金来源一直是业内关注的重点,对此,住建部表示,要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

“为破解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和突出短板,全面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北京市不断探索、积极完善统筹机制,完成了城市更新的顶层设计。”据温书阅介绍,今年3月《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正式实施,北京构建了多主体共同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不同市场主体的优势作用,明确了商业服务业类用途相互转换的政策支持,探索资金激励机制,加强金融财税政策创新,提升社会资本参与存量商业地产的积极性,还首次提出土地弹性年期配置方式,使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土地使用年限方面更加丰富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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