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交款是什么意思?

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各种基金,不包括应缴纳给基金的税款,主要包括教育费附加和车辆购置费附加。

2006年,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交款”和“应交税金”合并为“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再计入“其他应交款”。

首先,本科目核算除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以外的小企业应缴纳的各种基金,包括应交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住房公积金等。

第二、按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类基金,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deposit”科目。

第三、本科目应按其他支付类型设置,明细核算。

第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尚未缴纳的其他基金;在期末,如果是借方余额,它反映的是小企业支付更多的其他基金。

其他应交款应该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1、月终,公司根据计算出的应缴纳的教育附加费,编制会计分录。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其他应交款×××

2、公司收到代收代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

3、实际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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