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密协议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

“除本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明确了可设立违约金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即,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和违反竞业限制协议。风险应对:以往用人单位以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流动的做法已经行不通,除了以上两种法定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在任何情形下都不可以。

什么情况保密协议无效?

有以下情形之一签订的保密协议无效

1、行为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签订的保密协议;

3、保密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4、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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