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法治领域为民办事解忧长效机制,10月10日,安徽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常态化机制化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法治诉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资料图】

重点关注反映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

在畅通群众诉求收集渠道方面,实施意见强调,用好“12348”安徽法网、省厅门户网站等系统内平台载体,加强与省“民声呼应”工作平台、省政府“互联网+督查”平台、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等渠道衔接,常态化收集梳理群众反映诉求,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相对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

同时,充分发挥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实体平台作用,简化反映程序,优化工作流程,让各类诉求反映渠道直达群众身边。

为高效闭环解决群众难题,各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形成群众诉求受理登记、分类转办、督促反馈、评估评价的工作闭环,直至“案结事了”。对多个渠道重复反映的诉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责任单位和处室全程负责,各渠道收集单位和部门共享办理结果,避免多次交办、重复回访、多头反馈;对责任归属模糊、管理职能交叉的事项,会商明确办理主体;对一段时期、一个领域群众反映强烈且牵扯多方、涉及多级的突出问题,建立提级办理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攻坚治理。

对诉求明确、能立即办理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

实施意见指出,要落实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责任单位和处室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分类处置。对诉求明确、能立即办理的,马上就办、办就办好,让群众尽快看到效果;对相对复杂、需要一定时间办理的,明确具体措施,限期办理到位;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及时向群众解释说明、疏导情绪。探索实行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异地事项跨域办等创新做法,切实做到群众诉求快受理、快核查、快处置、快整改、快反馈。

同时,增强跟踪督办评价实效。加强群众诉求办理工作调度,特别对涉及面广、群众关切的重点诉求,要定期通报办理进展,全方位跟踪问效。另外,坚持督帮一体,通过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四不两直”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体验行等方式,详细了解诉求是否解决、办理是否满意、工作人员是否积极作为、还有哪些意见建议等。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过程满意+结果满意”综合评价等模式,随机抽取办结事项开展测评,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及舆论监督。

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属地、化解在基层

实施意见明确,要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坚持从点上找问题、面上找答案,深入查找政策供给不足、不协调、不一致等问题,注重从工作机制上找原因,及时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建章立制,推动点上问题与面上问题一体整改。

善于从群众诉求办理中发现法治服务保障的痛点难点,加强法治为民举措有效性、合理性的系统论证,不断完善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举措,精准实施一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法治供给有效对接群众需求。

除了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要求,各地围绕构建“一站式”特色解纷体系,深化皖北“一杯茶”、皖中“六尺巷”、皖南“作退一步想”等调解品牌建设,发挥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属地、化解在基层。(记者 邵晓杰)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