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初中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学登记须知
根据沪教委规(2017)3 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须知。
一、办理对象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在本市内跨区迁移至徐汇区,且学生与户主之间为直系亲属关系;
2、徐汇区户籍的学生从外省市或境外回本区就读;
3、符合本市当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的非本市学籍学生。
(二) 下列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1、学期中途和已在本区就读的,不予转学;
2、起始年级第一学期以及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不予转学。
二、所需资料
(一) 本区户籍: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本区户口簿  | 户籍地址页、父或母页、学生页  | |
2  | 出生证  | 户口簿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  | |
3  | 居住类房产证  | 须与户口簿地址一致,且产权人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 |
4  | 在读证明  | 本市内转学  |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表》 或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 
从外省市转入  |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 ||
(二)非本市户籍:
序号  | 所需资料  | 说 明  | |
1  | 家长  | 户口簿  | 户籍地址页、家长页  | 
2  | 上海市居住证  | 居住证地址须在徐汇区至少满一年以上,有积分通知书的一并提供  | |
3  | 上海市基本养老  | 缴费记录须符合当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条件  | |
保险缴费单  | ||||
4  | 居住类房产证  | 须与居住证地址一致,且产权人为学生的父母或学生本人  | ||
5  | 学 生  | 户口簿  | 户籍地址页、学生页  | |
6  | 出生证  | 户口簿能反映学生与父母关系的,可不提供  | ||
7  | 上海市居住证  | 或居住登记凭证,须在有效期内,且与父母的居住证地址一致  | ||
8  | 在读证明  | 本市内转学  |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上海市中小学生学籍信息 表》或提供《上海市电子学生证》  | |
从外省市转入  | 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在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 |||
三、资料递交
家长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请勿重复递交。
递交资料时间:2023年6月19日上午10:00至2023 年7月20日下午4:00,逾期不予办理。
1、方式一:将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和所需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 zkzx_xzb@163.com,邮件名称为“初中转学 + 学生姓名”,压缩包名称同邮件名称。
2、方式二: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徐汇汇治理”,并登录,点击“教育直通车”,进入“汇入学”,查找“转学”,按提示操作上传资料。
四、办理方式
1、徐汇区教育局统一办理、统筹安排。
2、2023年8月15日前,由学校将教育局安排的转学申请结果通知家长,并负责后续的转学手续办理事宜。
3、友情提示:办理转学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电话
(工作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4:30)
咨询电话:54361495
监督电话:54361542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6月
附件:
徐汇区义务教育阶段2023学年第一学期转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