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学学位控制政策汇总

➤和平区


(资料图片)

实施范围:实验小学、昆明路小学、岳阳道小学、中心小学、耀华小学、鞍山道小学、万全小学、第二南开学校小学部、万全第二小学

实施办法:

1.热门学校及学位短缺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同一个房屋地址六年内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由和平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和平区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到其它公办小学就读。

3.注意事项

①适龄儿童入学首先需符合当年《天津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各项政策要求,申请以上实施范围内所涉及学校的学生还需符合《和平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

②每户地址六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六年”是指2015年起以一个房屋地址入学的在校生,从该生入学登记之日到其小学毕业之日。

③实施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16年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需比对学生入学信息库中2015年的房屋地址信息;2017年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需比对学生入学信息库中2015、2016年的房屋地址信息;以此类推,2021年及以后,需比对之前六年的学生入学房屋地址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入学。

④房主指房屋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包括共有权人,入学报名的房屋有效材料不包括房屋共有权证。持不动产权证的,父母共有权比例需在51%及以上、四老需100%持有产权。

⑤登记过程中,如需其他相关材料的,家长应积极配合提供。家长应保证所提供的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属实。如果证件、证明不属实,后果自负。

⑥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解释权归天津市和平区教育局所有。

➤北辰区

实施范围:区内所有小学

实施办法:

1.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取得不动产登记的房主,以该房屋主要产权人为主安排子女入学。

2.学区片内每所学区房6年之内只允许户籍与之相对应的一户直系子女入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胎除外。

➤蓟州区

实施范围:第一小学

➤武清区

实施范围:

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

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学位控制学校包括:杨村第八小学、杨村第十小学、杨村第十四小学、杨村光明道小学、城区全部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杨村二中、杨村五中、杨村六中、杨村八中、杨村九中、杨村十中、杨村十一中、杨村十二中、光明道中学)及广贤路初中实行学位控制。

实施办法:

(一)武清城区内非居住型住房、小产权住房控制办法

此类房产不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的划片范围。如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户籍均在此房产上,且父母双方在天津市范围内仅有此套房产,可携带有关资料到就近公办学校先行登记,开学前,由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民住宅小区控制办法

1.学位控制学校学区内每户地址相应学段相应学制(小学6年、初中3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如果同一个房屋地址在对应年限内(小学6年、初中3年)有多个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房主和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相同的父母。

2.同一住房入学资格已经被使用,且仍处于占用状态,房屋过户后新的产权人子女若有入学需求,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实施方案,依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3.学位控制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视学位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津南区

实施范围:海河教育园南开学校

➤滨海新区

泰达区域

从2016年起,开发区各学区内,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六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的合法生育适龄儿童或原在校生户籍、学籍已转出的情况除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由教文卫体局根据当年小学招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

中新生态城区域

为保证教育公平和招生秩序,避免学位不合理占用,生态城从2015年起就规范了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条件,即原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已在生态城入学(园)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房屋所有权人子女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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