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法院:一场调解让“两难”变“双赢”

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夏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官巧支妙招儿,不仅化解了100万的矛盾纠纷,还救活了濒临破产的企业,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王某经营石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于5年前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张某共计借款100万元,不久便因国家政策调整而经营亏损。借款逾期后,张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借款,王某总以无力偿还为由推托。张某害怕久拖之后可能出现血本无归的后果,便将王某及其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受理案件后,为快速掌握案情和矛盾焦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最佳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承办法官迅速查阅案卷。考虑到此案涉及营商环境,如何既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又能保障王某公司存活,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一个关键问题。

承办法官带领书记员赶到王某的公司,实地考查生产环境和现存设备条件,同时向王某了解企业的经营能力、出现亏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发展空间等情况,王某表示,当初张某在自己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能借这么大一笔钱,一辈子都会非常感激他,但谁也没想到国家政策会突然调整,现在公司生意萧条,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这个钱绝对不会赖,只能慢慢分期来还。

掌握到信息后,承办法官随即通知张某也来到现场,对公司现状进行确认。在与张某的交谈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张某对石材生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也提到自己以前在外地做生意期间,发现当地人做石材生意的技巧,同时还掌握了一些可靠的渠道。听到这里,承办法官突然来了灵感,既然张某对石材生意熟悉,又有自己特殊的经营策略,如果能把王某的公司承包下来,不仅可以用承包金充抵王某的借款,还能使即将破产的公司起死回生,解决了企业工人的失业问题,自己还能赚到一笔不少的收入,一举三得。

承办法官当即向双方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张某和王某最初觉得很诧异,但通过郑法官从国家政策、市场经济等各个层面分析事情的可行性,态度慢慢从消极变为积极,最终张某被说服,同意尝试这种做法,王某也愿意在经营等方面为他提供帮助。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签下了一份5年的承包合同,100万借款一笔购销,自此,昔日的好友重归于好,继续并肩前行。

法官感悟: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官在办理涉企案件时,不仅要坚持调解优先,还要在依法保障债权债务以及双方诉讼权利的同时,充分考虑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既依法化解债权人的资产风险,又为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提供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供稿:内乡法院 聂传青 郑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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