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反向抹零”是指经营者在结算收款时,在未作任何明示或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采取四舍五入中的“五入”等方式多收消费者价款的行为。如消费金额实际为4.16元,经营者多收0.04元,实际收取4.2元,即构成“反向抹零”。经营者“反向抹零”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处党支部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干,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管为民的实际行动,积极推动解决“反向抹零”问题,用价监竞争监管的实际成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经过治理,全省处理并曝光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了治理“反向抹零”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格局。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群众烦心事。价监竞争处党支部围绕“三进三解”扎实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反向抹零”现象,充分发挥市场价格突发问题监管预警机制作用,开展舆情和价格监测,发现广大消费者对此类违法行为反映强烈,但由于“金额小、事麻烦”,要求经营者退还多收价款的消费者并不多。对此,价监竞争处党支部从“小切口”入手,对“反向抹零”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政策提醒,督促自查整改。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宣讲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组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采取召开政策提醒会、发送提醒告诫函、签订价格承诺书等方式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履行价格承诺。
加强组织部署,开展巡查检查。4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反向抹零”价格违法行为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反向抹零”价格违法行为。自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巡查检查各类商户4694家,办理相关投诉举报126件,立案30件,办结15件,累计涉案金额18000余元。常州、扬州、镇江、宿迁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宣传相关价格政策、曝光典型案例,释放价格监管信号。
强化协作配合,增强整治合力。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发改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督促相关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发挥12345、12315和行风监督员的作用,及时受理“反向抹零”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