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五周年,五年来,重庆检察机关着眼社会治理,聚焦重点领域,推动公益保护,积极开展各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867件,开展诉前程序8335件,提起公益诉讼492件,支持行政机关、有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57件。记者选取其中的典型性、代表性案件,请公益诉讼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


(相关资料图)

“河长+检察长”跨界治理

让群众“无忧”饮水

上中下游各段湖面再无密布的漂浮物,没有了废弃船舶,波光粼粼的湖面清清爽爽……今年8月,在漂浮物最易疯长泛滥的时节,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们冒着高温酷暑来到地跨铜梁、潼南两区的青云水库,突击开展“回头看”活动。

一年多以前,这里还是另一幅光景。

2021年5月底,一分院检察四部接到群众对青云水库污染问题的举报,同时收到辖区检察院对同一问题的情况报告。据了解,位于长江水系涪江流域、占地3000多亩的青云水库是一座以人畜饮水、农田灌溉为主,兼顾防洪、生态、发电于一体的中型骨干水库,也是潼南小渡镇和铜梁侣俸镇两地的后备饮用水源。

饮用水取水点发生污染可不是小事。检察官随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在当地居民的带领下,我们很快找到了群众所反映的地点。偌大的水库铺满了浮漂、水葫芦、水白菜、绿藻等水生植物,枯枝烂叶等漂浮物密集布满水面,库区沿岸多处散乱停放着废弃船只,岸上有鱼塘养殖水直排入库,库区存在围库湾养鱼及网箱养鱼等可能影响水库水质的违法行为。”检察官余友前描述现场的情景。

经司法鉴定所对标本进行生化检测,得到评估结论:该水库断面水质定性评价为轻度至中度污染;因水体中大面积密布的浮萍等造成部分水生生物缺氧死亡,从而导致水环境生态失衡,进一步影响水体净化功能。

“经我们初步调查,该水库是横跨铜梁、潼南两区的综合中型骨干水利工程。由于在治理职责划分上,两区相关部门存在权限争议,因此未及时有效开展日常清污管理,以致水体持续受到污染,并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一分院检察四部主任刘昌强表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作为检察公益诉讼部门,我们必须履行监督职责。”

6月8日,一分院对该污染事件正式立案调查。

刘昌强介绍说:“我们充分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发挥当地河长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两地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通过联合巡查,加强对所发现问题的系统分析,督促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协同解决跨区域水域管理保护难题。”

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调下,铜梁、潼南两区行政机关签订《青云水库共同管理保护协议》,形成了保护侣俸河青云水库跨区域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目前,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三类水状态,那个曾经被检察官蹲点并用以办案勘验的脏乱现场,已被打造成市民旅游休闲的好去处,满眼尽是蓝天碧水。

让守护英烈者受保护

一件公益诉讼案牵出温暖故事

近日,在城口县检察院积极帮助下,一笔2万元的救助金送到当地农村妇女桂真秀的手中。后续,她还将领到每月100元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

原来,市检察院二分院和城口县检察院联合办理城口革命文物和烈士纪念设施公益保护案时,发现该县部分烈士纪念设施疏于管理修缮,烈士墓配套设施也有待完善,黄巨林烈士墓就是其中一处。检察机关向当地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城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积极履职,于去年底全部完成整改工作。

今年初,办案检察官朱光再次来到黄巨林烈士墓开展“回头看”,他留意到了一个细节,“墓地周围一片树叶都没有,一看就是有人经常打扫”。同行的双河乡党委书记李定坤将朱光带到了不远处的桂真秀家。

原来,黄巨林烈士是桂真秀前夫的堂叔,自1984年嫁到夫家,夏除杂草,秋扫落叶,她一直在无偿管护黄巨林烈士墓。

经检察机关和乡政府调查核实,前夫离婚出走后,桂真秀仍无偿维护、管理黄巨林烈士墓,妥善保存黄巨林烈士证件,在最初无偿提供土地修建烈士墓后,又在2020年继续供地用于烈士墓改造工程。为方便他人祭奠,桂真秀还曾在自家菜地中修建了一条宽约60公分的瞻仰步道。

为崇尚英雄烈士、传承红色基因,城口县检察院帮助桂真秀一家申请到有关救助金2万元。双河乡政府也表示,正在争取协调部门向其发放每月100元的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

诉前磋商

撂荒地成了“希望地”

一场大雨后,作物被冲洗得格外油亮,不远处的山坳里南瓜成畦成行,长势喜人。7月下旬,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苍岭镇撂荒地复耕情况进行回访时,看到了这一景象。

几个月前,这里还是杂草丛生、一片荒芜的撂荒地,不到半年时间,怎么变化这么大?

今年2月,酉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摸排线索时发现,因城镇化进程加快、外出务工人员多、农村劳动力不足等原因,该县部分乡镇耕地撂荒情况严重。为摸清底数,该院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个别走访等方式,深入麻旺镇、酉酬镇探访。

“在老百姓眼中,这些撂荒地就像‘鸡肋’,不种吧可惜;种吧,年轻人都在外面,家里缺少劳力,耕种效益差,费力不讨好。”麻旺镇相关负责人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根据调查结果,酉阳县检察院立即开展农村撂荒地整治专项监督行动。

“保障粮食安全,守牢耕地红线,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乡镇政府应该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对撂荒耕地予以复垦耕种。”3月,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与有关乡镇政府进行了诉前磋商。

抛荒多年的土地要复垦复耕,遇到的难题肯定层出不穷。酉阳县检察院与撂荒地面积较大的5个乡镇政府进行磋商,很快达成多措并举改造撂荒地的一致意见。

随后,麻旺镇以“支部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共创”思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农户院落、田间地头摸底撂荒面积,针对不同的撂荒原因制定“一地一策”复耕方案,确保撂荒地复耕全覆盖。

酉酬镇通过发动群众自行复耕、引入市场主体流转复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式盘活利用撂荒地,同时大力加强宣传引导、分类指导和技术培训。

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的改造,让曾经的荒地成了“希望地”。

检察建议助推璧山燃气燃油

安全专项整治

“天然气接到了店门口,实在是太方便了,现在经常有工作人员上门来宣传燃气燃油使用注意事项,还定期检查,我们心里踏实多了。”近日,璧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一同回访辖区餐饮店铺,发现安全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今年2月,了解到部分餐饮门店使用燃气、燃油时存在安全隐患,璧山区检察院随即成立燃气燃油安全专项任务工作小组,对辖区80余家餐饮行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调研。

“调研结果不容乐观,我们发现辖区31家餐饮店均不同程度存在燃气燃油安全隐患问题。”检察官吴晗表示,这些餐饮门店多在闹市区,人流密集,一旦反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月,该院正式立案,并成立了燃气燃油安全专项办案组,该院检察长欧彬分别向相关安全主管和行业管理部门集中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各家单位加强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对辖区餐饮店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有效治理,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入户宣传燃气燃油安全知识……璧山区开展覆盖全区各部门及街镇的燃气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用燃气燃油的6378家单位进行全面摸排,查处隐患128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

案件虽然已办结,然而另一个难题又摆在了检察官面前。部分餐饮店铺使用的醇基燃油成本高、危险性大,存在潜在安全隐患。“能不能将醇基燃油替换成更加安全环保的天然气呢?”检察官这个想法得到了很多商户的支持。

璧山区检察院又连续组织了3场现场办公会,敲定“油改气”方案,目前天然气管道安装已全部完工。

介入监督

老人赡养问题解决了

荣昌区检察院检察官潘朗讲述了一个检察机关帮助独居老人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故事。

他们在走访中发现,李洪涛、张翠红夫妇年迈多病,常年无稳定收入,居住在D级危房中。“按照相关政策,他们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危房改造的。可老人们的子女不愿意出钱重建,导致危房改造扶助政策落不了地。”

潘朗和同事们进一步了解到,李洪涛夫妇有李林、李成两个儿子,并且都有赡养扶助能力,但由于多年来积累的家庭矛盾,两兄弟非但没有履行赡养扶助义务,还长期忽视两位老人的住房安全问题。

就此,当地镇政府、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组织调解,始终未能解决,检察官们也多次找到李林、李成释法说理,但都收效甚微。而李洪涛夫妇也碍于传统观念,明确表示不愿就赡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这种情况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潘朗介绍,荣昌区检察院和五分院成立起专案组,通过多次调查走访,对李林、李成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未妥善安排李洪涛夫妇的住房导致老人居住不安全,并在当地造成不良影响的证据进行了固定。随后,荣昌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提起诉讼后,本案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反响。李林、李成主动提出希望调解,愿意履行赡养扶助义务。在检察机关、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李林、李成与李洪涛夫妇就住房及赡养问题达成协议,明确由李林提供空置住房供父母居住,两兄弟按月支付老人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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