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市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旨在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外供餐企业主体责任,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2020—2022年)》重点任务收官工作,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有效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及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严密排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管理盲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处罚到人”,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群体食源疾病底线,保证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全面梳理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民办托幼点食堂、校外培训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动态掌握底数,及时修正许可系统经营类别中学校食堂分类和巡更系统校园及周边信息标注,实时更新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电子档案。要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2021年秋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关于通报学校、托幼食堂监督抽检情况的函》(津市场监管食检函〔2021〕10号),以及自查清单、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的问题,全面梳理问题隐患线索,汇总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逐项列出整改措施、预期成果、进度安排。

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不断加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合检查、信息通报、联合惩戒的措施和手段,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严防校园群体食源疾病的发生。

突出排查重点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重点排查以下10类问题:一是严查学校食堂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方无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问题。二是严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管理记录缺失、不真实问题。对标对表《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机构制度建设目录》,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检查。三是严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擅自改变加工制作流程和场所布局、各功能区混用,以及二次更衣间虚设,不按规范流程使用更衣间等问题。四是严查设备设施不完善、不按时校验维修、不能满足加工制作能力等问题。五是严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岗前健康检查流于形式问题。六是严查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食品原料把关不严,食品贮存加工生熟不分、荤素不分、工用具混用混放问题。七是严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用)具和复用餐饮用具因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致病菌超标、洗涤剂残留等问题。八是严查校外供餐单位配送餐食车辆不清洁、配送餐食温度不达标、标签信息不完整或者虚假标注、熟制完成至食用时间过长,以及校方不严格履行接餐查验义务问题。九是严查校园周边餐饮门店无证经营、超许可项目经营、食品原料索票索证不完整、食品原料来源不明,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十是严查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无证经营、违法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低价食品,来源不明和“三无”食品,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和储藏不符合规定的“儿童食品”,以及向未成年人售酒、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问题。

完善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学校食堂100%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二是确保学校食堂关键点位100%能看到;三是确保家委会代表、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查看渠道畅通。

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要持续推动学校食堂先进管理方法的实施与运用,督促指导学校食堂采用标准图示、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鼓励学校(幼儿园)食堂逐步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遴选信誉好、有资质的供应商。

鼓励创新学校食堂开办模式。鼓励各区统筹发展“区域中央厨房+学校厨房+教室自助用餐”模式开办学校食堂。通过配送半成品,减少校内粗加工制作环节,降低学校开办食堂场所面积等方面的要求,同时确保食品原料来源可靠可控。

开展从业人员宣传教育。在开学供餐前要采取有效方式对学校(幼儿园)、民办托幼点、供餐的校外培训机构和校外供餐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指导和督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落地。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分为动员部署阶段、专项自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督导评估阶段,6月底前将完成督导评估阶段。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建立联合检查、信息通报、联合惩戒长效机制,有效推进各项任务要求;要坚决落实“最严厉的处罚”,发现故意违法和挑战道德底线的行为,要“处罚到人”,指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例,以案示警示戒,形成强大社会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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