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为指导和规范各地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商务部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县域商业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前,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任务、政策机制等进行了部署。

根据《指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侧重于农村商贸流通领域,重点对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以及农产品流通、农村市场主体等进行规范。《指南》明确,到2025年建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分工合理、布局完善的一体化县域商业网络体系。

因地制宜推进商业体系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在编制《指南》的过程中,商务部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对相关规范选取具有一定代表、合理范围的数值;与此同时,明确《指南》并非强制标准,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这也使各地在加强县域商业建设时,既有指导、方向的政策可遵循,又能做到因地制宜、更具特色。

待《指南》正式发布,各地具体该如何推进?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洪勇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县域商业建设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应建立由商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县域商业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任务分工。

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作目标。《指南》细化了《意见》提出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总体目标,并从网点布局、功能业态、市场主体、物流、消费环境5个维度列出了到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的具体目标。其中,网点布局、物流农村电子商务是约束目标,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等是预期目标,各地应在实现约束目标的基础上实现预期目标。

三是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县域商业建设规划。《指南》是《意见》的配套操作细则,是对《意见》的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但各地县域商业建设所处阶段、资源禀赋等不同,可委托专业机构深入调研,仔细摸查,了解市场需求,再制定出既符合国家指导方向又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可行的规划文件。

四是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开展重点工作。《指南》充分考虑了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对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商店、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改造分为基本型、增强型和提升型3种类型。各地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来进行建设。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亦表示,因消费惯和人口结构不同,南北方消费差异较大,县域人口数量也决定了当地商业布局。在此背景下,各地在根据《指南》推进县域商业建设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市场主体下沉的积极,二是多业态结合和优化商品供给。

刘向东进一步分析,要助力商贸服务和物流配送等新业态实现商业盈利,否则很难真正下沉到县域和乡村。同时,要畅通下沉和上行的网络,增加县域居民的收入,即通过商贸流通和交换增强县乡消费能力和便民服务能力。

刘向东还表示,尽管县乡消费能力与城市有较大差别,但在细分市场中仍须保证商品质量和安全,各地要在产品质量提升和标准化生产方面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统一大市场,畅通城乡供需衔接。

进一步深化政策落实

受访专家认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根据《意见》和《指南》,未来从宏观层面看还须进一步深化政策落实。

刘向东表示,一方面要增强县乡居民收入,利用全国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进而推动实现共同富裕;另一方面,要优化市场供给主体,引导更多商贸服务业企业有动力下沉到县乡市场,发展连锁商店、电商等,提供多样化服务。

“为提升县乡居民的购买力,政府主体需要激励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把扩大内需政策与农民增收致富政策结合起来。为鼓励市场主体投资县乡商业市场,需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理,同时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和投融资支持政策,以便形成正向激励,增加优质供给。”刘向东补充道。

洪勇认为,一方面要整合县域商业相关资源。县域商业体系涉及多部门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因此各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应加强合作,统筹资源,防止多头治理、重复建设等情况出现。

另一方面,要加强宣传贯彻县域商业体系政策。相关部门应针对《意见》和《指南》开展多层次的政策宣传活动,方便各地理解政策文件。

此外,还应加强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中央财政支持。《指南》列出了建设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等8项重点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应注重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市场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指导各地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记者 魏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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