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鼓励持永久居留身份证件的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该局日联合市科技局和市发改委印发《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以科技创业方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试行办法》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试行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经批准取得在华永久居留资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自然人。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可获得境内自然人同等待遇,可凭其持有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直接作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身份证明,免于公证认证。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事登记。鼓励外籍人员以自有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非货财产作价出资创办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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